综合素质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(三)

来源:招教网时间:2020-02-26责任编辑:yangguang

关键词: 教师资格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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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师义务的涵义

教师的义务,是指教师依照《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须履行的责任。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。从表现形式上看,教师的义务表现为三种形式。教师贯彻教育方针.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,是积极性义务;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是教育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:当教师不顾教育法律的规定,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教育不改的,有关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。

二、确立教师义务的法律依据

1.《教育法》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

《教育法》第四章“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”中,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:教师要“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,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”。

2.《教师法》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

《教师法》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,共有六个方面:一是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,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、文化科学技术教育,组织、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;四是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;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.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: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

3.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

除了《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,其他如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。例如:《义务教育法》第四章“教师”中,明确规定教师“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”;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“学校保护”中规定,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、心理健康保护、安全保护等,都是教师须承担的义务;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,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,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、管教,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。

三、教师的基本义务解读

教师的基本义务可以分为两个部分: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:二 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。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.又有区别。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一部分义务体现在教师特定的义务中,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职业义务 有一部分是公民义务的具体化、职业化。两者也各有一部分是独立的,互不重复。

1.教师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

依照我国《宪法》的规定,教师作为普通公民,应当履行如下义务:

(1)教师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。我国《宪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”。

(2)我国《宪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。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”教师作为公民,也要履行这些义务。

(3)教师具有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。我国《宪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

(4)教师具有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。我国《宪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。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”。

(5)教师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。《宪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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